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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4 2025-09-19 17:11

 

闽侯县人民医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闽侯县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开展。

1.项目名称:闽侯县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DB-[TP]-202504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9000.00

采购包最高价折扣率(日收费标准):9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9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闽侯县人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1.00

99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时间:[2025年 09月19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13楼1303-D)。

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13楼1303-D),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8.谈判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13楼1303-D)

9.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

(2)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dbzb.com/)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1-22799710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西路40号‌‌‌‌

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号力宝天马广场13楼1303-D

邮  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傅宇洋,许峰,郑直,江影

联系电话:0591-83206069


供应商应知

 

1.购买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谈判文件事宜联系人:傅宇洋

联系电话:0591-83206069

电子信箱:fjdbzbyxgs@163.com

(注:非磋商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A.现场办理购买谈判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B.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谈判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谈判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①转账底单截图②公告附件购买标书登记表编辑完整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④开票信息,以上内容完整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fjdbzbyxgs@163.com。

2.开具发票事宜: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供应商(除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外)购买磋商文件或缴纳代理服务费若需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采用转账方式的,应在转账时备注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

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供应商名称: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谈判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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