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井门村垃圾保洁及转运市场化项目(2024.7.1-2026.6.30)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08室(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DB-[TP]-2024007
项目名称:井门村垃圾保洁及转运市场化项目(2024.7.1-2026.6.30)
预算金额:3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名称 |
总预算金额(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 和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井门村垃圾保洁及转运市场化项目(2024.7.1-2026.6.30) |
34.9 |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年 |
注:
1、报价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报价人,且符合《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
(2)报价人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报价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报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报价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招标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招标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报价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至谈判响应截标时间止,报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响应;
(7)报价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报价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评标委员会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报价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人后,如发现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成交人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人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08室(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
售价:¥0.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江·商贸城(京岭路)滨江国际18栋706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现场获取,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代表若为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的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井门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井门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 180501927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德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1608室
联系方式:郑直,江影,傅宇洋 0591-83206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直,江影,傅宇洋
电 话: 0591-83206069